音樂科

核心課程

演奏、聆聽、創作、樂理
 
為配合教育局建議之「音樂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三)」,本校音樂科以樂理知識為基礎,聆聽演奏創作三大音樂活動為骨幹設計音樂科課程。學生透過學習樂理,理解音樂基礎理論,同時透過參與三大音樂活動,把理論知識實踐應用,從而達致培養評賞音樂能力、認識音樂情境、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及培養創意及想像力四個學習目標。
 
透過本校之音樂課程,可以幫助學生:
  1. 透過音樂有效地溝通,培養學生對美感追求,以及文化的認識
  2. 發展音樂技能和建構音樂知識,並培養正確的價值觀與態度
  3. 透過參與音樂活動獲得享受及滿足感
  4. 培養對音樂的終身興趣,並提高對音樂的重視
 
管弦樂器課程
 
為了讓小一學生能盡早接觸管弦樂器,校方於學期初舉辦「樂器體驗課程」,邀請專業樂器導師按學生體型及潛質,為其選擇合適之樂器,以發掘對演奏的潛能,音樂老師繼而於課堂介紹各種管弦樂器,讓同學充分體驗及了解每種樂器的特點。
木管樂 銅管樂 弦樂 敲擊樂
長笛 小號 小提琴 鼓類
雙簧管 法國號 中提琴
單簧管 長號 大提琴
巴松管 上低音號 低音大提琴 木琴類
薩克管 大號
 
音樂評賞
 
  1. 音樂課期間播放不同種類樂曲,按年級程度培養學生評賞能力:
    聆聽樂曲後表達個人對音樂的感受
    辨別樂曲特徵
    描述及分析音樂結構
    運用音樂述語評賞音樂
    描述及分析風格及樂種
  2. 著學生於課堂上演奏樂曲,老師誘導學生作同儕評賞,從而加強學生演奏技巧
  3. 透過校內之積點獎勵計劃鼓勵學生於課餘時間觀賞不同種類之音樂會,完成後填寫「音樂會欣賞報告」,以啟發學生把課堂內學習的知識融會到實際生活之中,同時培養學生欣賞音樂會的習慣和對高尚情操的追求。
 
戲劇課程
 
為了擴闊學生的藝術視野,提升創造力,在音樂課堂中添加戲劇元素,因此本校於2012年聘用非牟利慈善團體“ARTS’ OPTIONS”,由專業導師教授戲劇,以簡單理論課程及課堂實踐進行。學生學習運用肢體動作、語言技巧、與人協作及溝通、面部表情來表達自己,激發學生的創意及想像力。